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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按份共有

华图教育 | 2016-09-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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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概念: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权利和分别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1.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

  2.按份共有人依据其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享有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4.按份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有优先购买权

  (二)按份共有人的义务

  1. 按份共有人按照其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承担相应的义务

  2. 责任:

  ①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时,共有人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按照约定或者共有人享有的份额各自享有债权债务

  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三、对共有财产的处分

  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和重大修缮行为,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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