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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物权变动

华图教育 | 2016-09-0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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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物权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的运动状态

  二、物权变动的类型

  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登记

  2.动产物权的变动——交付

  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合同生效时转移

  指示交付: 返还请求权让与时起

  占有改定:约定生效时转移

  案例

  刘某和王某是同村农民,刘某因无耕牛便向王某借用一头公牛耕地。在借用过程中,双方达成买卖该公牛的合同。合同约定,刘某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在支付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王某。

  [问题]1.该合同关于王某保留所有权的约定是否有效?

  2.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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