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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物权基本原则

华图教育 | 2016-09-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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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物权基本原则

  简答题: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司法机关对权利主体一体保护

  二、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内容、种类和物权的变动方式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三、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在物权变动时通过一定得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存在下擦,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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