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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诉讼时效种类

华图教育 | 2016-09-0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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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诉讼时效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2年

  (二)特殊诉讼时效

  1. 短期诉讼时效: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财产损失的:2年)

  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例:适用1年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

  A.产品质量不合格

  B.延付或者拒付货款

  C.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

  D.买卖合同标的物丢失的

  答案:C

  2.长期诉讼时效

  ①环境污染损害陪产:3年

  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

  1.适用:各类民事权利

  2.期间:20年

  3.起算:权利被侵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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