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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共有概述

华图教育 | 2016-09-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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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简答: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指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

  2.共有的形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二、共有的特征

  1.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即由各个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

  2.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个财产

  3.共有的内容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受到全体共有人利益的制约和影响

  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础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

  三、按份共有的认定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继承关系、夫妻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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