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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4-2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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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重点、科技创新、国家鼓励类建设投资等项目审批速度和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中级雇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中级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聘。

  2.薪酬及福利:中级雇员的雇佣成本每年10-12万元,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政府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方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株洲市民中心二楼F区道德讲堂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6日—12日(工作日)9:30—16:30。

  4.考生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初审不通过的,可按现场反馈及时完善报名资料,并重新递交。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此次考试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

  1.公开招聘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咨询电话: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731-28689382;

  2.监督电话:株洲市政府二楼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0731-28680819。

  附件 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附件2: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表

  株洲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2025年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23/20250429/i2355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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