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选官制度
(一) 先秦时期:世官制(又称世卿制)
原始社会末期的禅让制。在大禹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后,开始了家天下的局面,选官制度也由此变成了以家世背景为基础的世卿制,又称世卿世禄制“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子孙世世代代沿袭继承祖辈的官爵、财物。)
(1)内容:选官范围限定为贵族,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影响:推动了奴隶社会的发展。
(二) 秦朝和汉初时期
1. 军功爵制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实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打破世袭制,鼓舞士气,大大提高了秦国的战斗力。
(1)内容: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爵位,商鞅变法,实行二十等爵制。
(2)影响:有利于国家选拔军事人才,满足了国家统一的社会需求。
2. 察举制
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主要特征是由地方官员于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1)内容:官吏察访适合的人才向中央举荐,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
(2)影响:在实行之初,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并加以考试选用,给中小地主阶级及其他社会阶层提供了参政机会。
(三) 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两个明细需要关注。中正是指中正官:通常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九品:根据家世和个人品行定品级。
(1)内容:中央选择德才兼备的官员兼任原籍中正官,查访本州士人,然后依据品行、门第等将士人评列九品,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
(2)影响:推行初期,评判人才综合考虑门第和才能,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后期,看重门第,沦为士族垄断仕途的工具。
(四) 隋、唐、宋、明、清时期:科举制
隋朝:隋文帝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隋炀帝时,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首创武举+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科举地位明显提高。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为防作弊,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等方法。明朝:开始采用八股取士,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只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便是“八股文”。清朝: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1)内容:废除九品中正制,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
(2)影响:有利于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