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业知识

首页 > 大学生村官 > 备考资料 > 专业知识

2021湖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类罪名区分

湖南华图教育 | 2021-06-29 20:58

收藏

2021湖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类罪名区分

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各省三支一扶备考交流平台,同时还可领取下载备考手册PDF版


在三支一扶考试中,刑法作为重点考察范围,分为总则和分则部分,对于分则中的罪名有很多,但是考试考察的比较多的是还是侵犯财产类罪名,那如何区分这些罪名呢?接下来就帮大家解决区分问题。

一、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里所提到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要求足以压制反抗,也就是要达到使受害人“不知,不敢或不能反抗才行”,采取的手段比较恶劣,不仅侵犯被害人的财务,还对被害人的人身产生威胁。在考试中其他方法多指“麻醉或酒醉”。

【例题再现】李四某日看到朋友张三包里装着巨款,便见财起意约张三吃饭,在吃饭时一个劲劝酒,看张三已经醉到不省人事便拿走包里的钱财,李四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抢夺罪 D、诈骗罪

【答案】A。解析:李四的行为尽管没有暴力胁迫,但是李四将张三灌醉的行为已经使张三处于不能反抗,已经丧失了反抗的意识,对人也是有威胁的,所以构成抢劫罪。

二、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在手段上就不要求足以压制反抗,更多的是强调公然夺取,侵犯的客体只有财产,没有人身,这是它与抢劫罪最大的区别。

》》》三支一扶选拔招募考试专用教材 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真题2本点击购买《《《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