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法

首页 > 政法干警 > 阅读资料 > 民法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练习题19解析

华图教育 | 2016-08-29 10:29

收藏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练习题19解析

  1.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点。熟读民法教材是做对此题的前提,此题可以应用排除法,选择出自己最有把握的选项。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是由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2.C[解析]本题考查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问题,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看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再分析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D[解析]本题考查合伙的民事责任,解答此类题目的关键是要记住合伙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内部的约定只对内部有效,有过错的合伙人在合伙承担责任后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

  《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甲乙两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的乙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4.D[解析]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把握善意取得的本质特征对做题很有必要,也时常作为考点。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5.A[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很容易得出结论。注意,无因管理要与不当得利相区别。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可用排除法。
 

  ---相关阅读资料---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时间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

  2016湖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6湖南政法干警职位表下载

  2016湖南政法干警科目内容

  2016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对象

  2016湖南政法干警培养方式

  2016湖南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基本流程解析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报考条件

  2016湖南政法干警报考基本政策解读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优惠政策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国家保障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