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选干公选招考信息

首页 > 公选/遴选 > 公选招考信息

湘西州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简章

龙山县人民政府 | 2019-11-01 17:24

收藏

  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湘西自治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比选的方式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配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层干部;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严格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平衡照顾、降格以求;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程序要求,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开比选的职位及职数

  乡镇副职17名,共分三类。

  (一)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比选2名;

  (二)面向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比选13名;

  (三)面向选调生公开比选2名。

  不定向到具体乡镇职位进行比选,人选确定后由县委统筹安排到具体乡镇。

  三、选拔范围对象及条件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还须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职位 职数 面向范围 年龄 学历 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乡镇副职① 2名 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5周岁及以下 高中、中专及以上 任村(社区)“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的在编在岗人员。
乡镇副职② 13名 全县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4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在乡镇(街道)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及内设机构,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不含工勤人员)。
乡镇副职③ 2名 全县选调生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

  (备注:①年龄、任职时间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中“特别优秀”的主要界定依据: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等)

  参加公开比选的事业编制人员入口身份需符合政策规定。

  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一)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三)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四)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推荐和资格初审。报名者到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报名,乡镇(街道)党(工)委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程序对照实绩考核标准择优确定推荐人员,择优比选推荐的综合评判标准和结果应在本乡镇(街道)或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报送公开比选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213室)。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推荐人选时须填写《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乡镇副职①推荐对象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须由乡镇(街道)提供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组(206室)、县民政局审核确认;乡镇副职②推荐对象为面向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任职文件和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时须提供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文件,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州人社局或原州人事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编制、人社、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对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审查通过的列入参加比选人员名单。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应达到人数的职位,按比例减少选拔职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拔。

  (三)公开比选。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实绩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30%,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参加比选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的业绩等按一定权重量化为实绩考核成绩,个人或个人所负责、所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相应增加权重分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考核群众满意度。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70%。

  (四)深入考察。县委组织部根据比选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与进入考察最后一名比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比选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某一职位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递补。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六)备案审查。县委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查。

  ( 七)县委决定。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备案审查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提名(拟任)人选。

  (八)公示。县委组织部对提名(拟任)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选举和任职。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由乡镇党委结合乡镇党代会年会和人代会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提名人选在选举中落选的,取消任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或按其选任前的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对此次公开比选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五、工作要求

  经选举当选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经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应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里。

  为加强对择优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将资格审查贯彻始终,在公开比选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参选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已经决定任用的宣布无效。对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0743-6231890,县纪委监察委0743-6238611。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评分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龙山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附件.doc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