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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古丈县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7人公告

古丈县人民政府 | 2019-10-3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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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湘西古丈县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7人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62号)和《湘西自治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精神,经报中共古丈县委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选拔计划及相关资格条件

  本次比选从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 7 人进乡镇领导班子。

  二、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28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还应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任村(居、社区)“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特别优秀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或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州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资格条件。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事业单位(含事业站所、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应资格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选调生人选资格条件。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定向选调生选拔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比选涉及相关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0月31日,所任职务认定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

  (五)“九不选”情形。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具体比选计划及相关资格条件如下:

职位名称

职数

面向范围

年龄

最低

学历

资格条件

乡镇副职1

1

古丈县

45周岁以下

 

高中、

中专

任村(居、社区)“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

乡镇副职2

4

古丈县

45周岁以下

 

大专

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事业单位(含事业站所,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应资格条件。

乡镇副职3

2

古丈县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

本科

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选调生。

 

 

 

 

 

 

 

 

 

 

 

 

 

 

  三、工作步骤

  根据州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公开比选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组织推荐和资格初审(10月31日—11月7日)。报名者填写《古丈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在古丈县人民政府网下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到乡镇或所在单位报名,乡镇党委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列入推荐名单,按程序报送古丈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比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咨询电话4723658)。

  (二)资格复审。古丈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审查通过的列入参加比选人员名单。

  (三)综合素质测试。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比选成绩权重为30%,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参加比选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的业绩等按一定权重量化为实绩考核成绩,个人或个人所负责、所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应增加权重分值。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注重考核群众满意度。实绩考核个人先填写《古丈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评分表》(在古丈县人民政府网下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供佐证材料,古丈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再根据考生提供资料进行评定,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70%。

  (五)深入考察。综合素质测试与实绩考核分数分别按相应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比选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县比选办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考察人选,按比选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备案审查。县委组织部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查。

  (八)县委决定。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备案审查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九)公示。县委组织部对确定拟提名(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任职。拟提名(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不适用试用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本次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要从严掌握,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中央和省委另有政策安排的,按有关政策执行。经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应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里。

  中共古丈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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