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沅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沅江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人数4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且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至2007年6月30日前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及专业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值班备勤和抽调到益阳留置看护支队值班等工作要求;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uanjiang.gov.cn/20893/index.htm)”“沅江公安”“湖南广鑫人力”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11:00至7月11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沅江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信访大厅(沅江市庆云山路162号)。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沅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咨询电话:莫女士13807372561(09:00-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经报请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参加体测、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笔试:体测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体能测试、笔试合格,入围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五)心理测试
预录人员需无精神障碍心理疾病,体检合格后参加专业心理测量,根据相关结果实施人岗匹配。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复审组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应当将复审对象的身份信息与全国禁毒信息系统进行碰撞对比。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出具具体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体测、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沅江公安”“湖南广鑫人力”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2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层级津贴、绩效奖金、工龄津贴等构成。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本次招聘政策由沅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蓝字下载):
沅江市公安局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