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雨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查询。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3.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且符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学历水平与专业条件。专业认定以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且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执行。若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指导目录,考生需咨询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认定。联系电话∶0731-58205872。
4.应聘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所有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历证和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均须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取得;2025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报名时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学历证、学位证及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查验审核,逾期未提供者将视为资格不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2024、2025年毕业且在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残疾人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残疾类别及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应聘,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雨湖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公告
1.时间∶2025年6月20日—6月30日
2.方式∶通过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8∶00—6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登录“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指定报名入口,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正文末端),进行报名。
3.报名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如上传的扫描件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仅限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④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年份的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⑤退役军人另需提供本人的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复印件(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需提供);⑥岗位要求的职称、执(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有相关证书要求的考生需提供);⑦残疾人证(报考残疾人岗位的考生需提供);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4)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上传照片时,应聘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00—2025年7月6日上午9∶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6日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雨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21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
《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4.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5.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如笔试时间发生变动,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遇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不足1∶3比例时,以实际入围人选确定。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2025年湘潭市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和查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时,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雨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公告。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雨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一经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3.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其中应聘区属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岗1和基层服务岗2的人员,根据提供的岗位,按两个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单位,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确认完成后,根据有关规定程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须在雨湖区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原单位的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6.咨询及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58205872
咨询时间段: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
(2)监督举报电话:12388
考生在2025年6月24日8:00—6月30日17: 30登录“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报名二维码)
附件1:2025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
附件2:2025年湘潭市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原文标题:2025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yh.gov.cn/2997/3008/3033/3052/3565/3800/content_1378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