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卫生湘潭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湘潭

2025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湘潭第五人民医院 | 2025-03-24 16:45

收藏

  2025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湘潭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地处湖南省,是长株潭都市圈的重要增长极。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5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资讯栏目(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xtswyy.cn/。

  二、招聘主要程序

  A类、非高级职称岗位条件要求的B岗位: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其余B类岗位: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 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8.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

  岗位要求中未明确时限的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职称证书等(非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非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5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3.考生的专业应严格要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4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四、报名、笔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9:00-4月14日12:00。

  请考生登录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准考证已下发后,报名资料不能修改,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平台。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需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考试考核都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4.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潭市卫健委网站、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报名表和准考证在报名平台打印。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准考证打印、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90%,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10%,涵盖时事政治等知识面。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暂定4月26日,时间调整、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需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不需笔试的B类岗位所有考生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supportLists]-->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所有岗位的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打分高低决定。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毛发检测。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单位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招聘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对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2875025;

  湘潭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1-58555257;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科 0731-58626298。

  附件:

  1.2025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image.png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 来源:http://www.xtswyy.cn/index.php?c=show&id=1787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