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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综合总成绩公布及体公告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 2025-02-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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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综合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程序和要求,现将综合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序号

招考单位

考生集合时间

考生集合地点

咨询电话

1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226日上午8:00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0739-5635043

2

邵东人民检察院

226号上午8:30

邵东人民检察院三楼3013室

18273908889

3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228号上午8:30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18873905427

4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226号上午8:00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13973905620

5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

227号上午8:30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13574901793

6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

226日上午8:30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17673882208

7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

226号上午8:30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

15873963899

8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

226号上午8:00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18207392012

9

北塔区人民检察院

226日上午8:00

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0739-5635721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级院自行确定,详见下表。请体检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对象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录(聘用)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毒吸毒人员筛查审查机制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早晨禁食。

  3、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相应处理。

  5、体检费用由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理。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2024年度邵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综合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情况表.xls

  原文标题:邵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综合总成绩公布及体检事项的公告-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http://www.shaoyang.jcy.gov.cn/xwfb/tzgg/202502/189387243578300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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