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招警辅警招考信息

首页 > 招警|辅警考试信息 > 辅警招考信息

2025年常德石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5人公告

石门县公安局 | 2025-01-19 08:49

收藏

  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石门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石门县公安局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5名,主要从事纪委监委办理留置案件看护工作,其次是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石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纪委监委办理留置案件看护和其他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以后至2007年1月31日以前出生);

  7.应当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石门警事”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安局多功能报告厅;

  3.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④个人征信报告;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2:1以上,亦可开考。

  (五)考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对象: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2)笔试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石门县公安局多功能报告厅;

  (4)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

  (5)笔试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2.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完成笔试环节人员均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内容:男性1000米长跑,女性800米长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达标即为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体测合格人数未达招聘计划数3:1比例时,体测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分岗排名;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八)定岗

  资格复审和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并报局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逐一电话告知,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招聘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或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而被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补充体检和考察。

  特别提示:体能测试合格且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参加面试之日起计算。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石门警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非因实际工作需要而被组织调整岗位,首次合同期限内不允许个人申请调动工作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购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保障,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等),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因本次招录的辅警主要是从事纪委监委办理留置案件看护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按照出勤时间发放相应的额外执勤补助。

  六、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由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736—5152692

  监督举报电话:0736—51504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石门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2025年石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