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相关辅助工作人员职位空缺,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慈利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劳务派遣书记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劳务派遣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慈利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1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3)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5)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以上资料由考生提供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提交慈利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考试
1.技能测试
(1)报考人员须进行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登记表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有关内容:统一命题,测试听打速度(测试内容时长10分钟以内),需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技能测试评分低于60分的(听打速度未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4)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
2.面试
(1)面试内容和形式: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两年内劳务派遣书记员职位出现缺额时,由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3.加分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加5分。
(三)体检
根据慈利县人民法院党组确定的拟聘对象,由政治部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法院负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由本院政治部牵头,对拟聘对象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政审合格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劳务合同1年签订1次;拟聘用人员安排至聘用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月(逐年按50元/月标准递增),绩效276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不含转正后应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薪资标准根据本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慈利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慈利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44-3238710 15387445678。
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