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报名入口已开通
公告节选:
为满足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工作人员33名。7月25日-7月31日,应聘人员可通过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进行报名,笔试定于 8 月 10 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2023、2024年度内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原文标题:2024年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n.huatu.com/2024/0722/159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