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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界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工作公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 2024-04-2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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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改善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充实工作力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县委编办核准使用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参与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4年计划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gzhi.gov.cn/)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行政中心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228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兴明15074499392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岗位职位代码和选调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选调单位,待笔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发改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具体单位。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中心228室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全部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抽取。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4.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考试成绩排名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官最高分高低进行排名,最高分相同的按第二高分次序排名,如第二高分也相同的按每三高分次序排名,依次类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gzhi.gov.cn/)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自暂缓做出流动调配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流动调配程序。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24年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迪

  副组长:谷祥武熊波袁家奎

  成员:王贞付刘绍猛鲁静谷瑜张兴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行政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228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44—6271290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9日

  查看附件>>>

  附件1:桑植县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附件2: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桑植县2024年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sangzhi.gov.cn//c2382/20240429/i883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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