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祁阳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上两类情况满足其一即可)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7.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3.报名地点:祁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现场填写《祁阳市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 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祁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技能考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电脑看打的技能考核,报名者依照软件随机给出的文字进行录入,将录入准确率和平均每分钟录入正确字数的情况记录在报名登记表上,作为面试环节了解报名人员是否具备工作岗位基本能力的因素之一,要求打字速度为每分钟60字以上。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以面试结合查阅个人资料确定聘用人员。面试采取随机提问方式,主要了解是否符合招录条件特别是政治性要求,是否有意愿到法院工作,是否具备工作岗位的基本能力,是否能够接受法院管理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提供的相关信息,区分对工作岗位的合适度。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研究决定
由祁阳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待遇为29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上述薪酬待遇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四、联系方式
祁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46-3287723
祁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原标题:祁阳市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4T4eLG7WbkAd6mxp81i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