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2023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的的公告
根据《2023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公告》规定,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县教体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根据报考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公告。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完成报名人数 | 处理办法 |
职中语文教师 | 2 | 2 | 降低开考比例开考 |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降低2023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的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308/t20230814_2048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