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2〕9号)和《湘乡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现就2023年湘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2023年湘乡市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3年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 查询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湘乡市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例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任教工作经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2023年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等其他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
湘乡市起凤学校凤心楼一楼。
(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如实、正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本次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证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为湘乡市起凤学校凤心楼一楼。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2.考生应提前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完成《2023年湘乡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的填写和签字盖章,在报名时提供。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湘乡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或有效期内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证书。
提供两寸免冠近照2张。
报名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分两个部分,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部分占30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岗位专业知识》部分占7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成功人数低于笔试开考比例,由湘乡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湘乡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教。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应的公告,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体检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具体的分配去向及办法见《2023年湘乡市教师招聘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公开招聘的专技岗位等级根据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竞聘后确定。
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二、本方案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6782729。
湘乡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