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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法考公告已公布
202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考试时间已出,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华图教育同步法律考试网更新202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保持关注!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https://ah.huatu.com/zt/falvksgg/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五)使用汉文或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在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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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相关考试试题:
46 、有人认为“限购”在法律规定之外,增加了相对人的负担,是对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不合法限制,这种观点说明政府依法行政需要充分考虑:A.行政主体是否有相应权力
B.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
C.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D.增强行政过程的透明度
【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
第二步,A项:政府出台“限购”没有立法的依据,没有相应的立法权限。“限购”就其实质而言,是要禁止部分合同的缔结,而缔约与履行属于民事基本制度。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八)民事基本制度……。可见涉及民事基本制度的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调整,而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均无权涉及这些内容。所以政府在出台“限购”措施时要考虑是否有相应权力。选项A符合题意。
B项: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其中在“关于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部分明确指出,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所以政府在制定“限购”措施时要考虑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选项B符合题意。
C项: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研究前,应当由合法性审查机构对决策的主体、权限、依据、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承办部门应当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决策方案作相应修改。“限购”措施的出台,政府需要考虑相应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选项C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B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