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确定对象。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3年2月22日早上7:00在县人社局七楼701会议室报到集中,统一外出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每人预交体检、餐饮等费用800元(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四、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二)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忌食辛辣油腻高蛋白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五)女性考生如有怀孕,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X光和妇检暂时不做,待生产完成后再做该两项检查
(六)家长、亲属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尾随,体检不得携带手机。
咨询电话:0745-6223805
附件: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花名册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原文标题: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huang.gov.cn/xinhuang/c112163/202302/14cd2045b0c74fcab83d79bbeeb959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