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如何界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招考公告附件5)、但未列入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等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等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是否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职位专业要求明确到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考资料时,一定要按照本人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在相应的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填写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