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2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的公告
根据《2022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商定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情况见《2022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取消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岗位表》(附件)。报考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2022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得改报本公告中已明确取消的岗位),逾期不予改报,改报地点为改报符合条件岗位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股。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取消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岗位表.xlsx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取消2022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210/t20221010_1937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