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将于9月28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状态。下载打印《2022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湖南。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即采样时间为9月26日及以后)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完成3天2检,即落地检1次,入湘第3天检测1次,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前,不能参加考试。并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四、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符合第三点要求的、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或共同居住人员有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9月18日以后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6)9月21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8)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9月27日9:00后)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的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或3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彩色截图打印件可代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
七、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截图打印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现场扫场所码,提交《考生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合格的考生,由防疫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核验章,准考证上未加盖核验章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排队,依次入场。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湘西自治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笔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国内中高风险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十二、本次笔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考生应持续关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xx.gov.cn/)相关公告信息。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泸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743—4269609)。
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附件:2022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中共泸溪县委组织部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原文标题:2022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209/t20220923_1933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