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湘钢一中教育集团、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_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湘钢一中教育集团、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面试、签订预聘用协议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告》《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告》和《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湘潭市教育局六楼610办公室(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16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同一页);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横印),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3.学位证原件、复印件(A4纸横印);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按时毕业的证明等,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湘潭市教育局审核;教师资格证在认证中,尚未取得证书的,可以先交合格证明审验,2022年7月31前取得证书后交市教育局审核。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考生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复审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合,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方式与程序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配合执行复审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下载打印《14天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和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考生持此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如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复审当天需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且须符合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星号,无发热或咳嗽等相关症状才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三)所有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由于疫情形势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格复审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因此,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湘潭市的防疫政策及要求,严格执行防控相关规定,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因自身不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而导致无法参考的情况发生。
(五)在外省的考生应尽早返回湖南,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星号。复审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六)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复审期间做到勤洗手,勤消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七)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按照资格复审现场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有序入场。
(八)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十)复审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一)以下情况不得参加复审:
1.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咨询最新的疫情防控方案)
2.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及封控区管控区域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名单以复审开始当天的为准,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的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
3.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均不能参加本次复审。
4.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政策文件规定入湘需要进行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观察和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5.健康码非绿码、行程码有异常,无48小时内核酸监测阴性报告。
6.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干咳、咽痛、腹泻等异常情况,再次测试仍不正常,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者。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二)考生在签署《湘潭市市直属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咨询电话: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5512988。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湘潭市市直属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意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本人符合湘潭市市直属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参加考试。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考生14天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
报考学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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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前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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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体温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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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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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卡(填写到过的城市,包括途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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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健康码、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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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近期是否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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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密切接触境外及高中风险地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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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有相同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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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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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绿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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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湘潭市、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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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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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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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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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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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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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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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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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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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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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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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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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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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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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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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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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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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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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天的中高风险地区会更新,行程卡应实时查询,如7月1日的行程卡,应查看7月1日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
承诺书: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如有隐瞒,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时间:
原文标题: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湘钢一中教育集团、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_湘潭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