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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西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公

湘西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 | 2021-12-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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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湘西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和湖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前往考点参加2021年湘西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1、无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包括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标记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11月6日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11月20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6、11月20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7、11月14日以来有下列地区旅居史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云南省瑞丽市、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青浦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8、11月6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9、11月20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10、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1、所在考点疫情防控负责人或考试组织部门规定的不能参考的其他情形。

  考生务必及时认真阅读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考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如实向组考部门申报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原文标题:2021年湘西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ywxx_170/sydwzp/202112/t20211203_1848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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