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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潭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雨湖区人民政府 | 2021-11-0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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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潭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雨湖区公开社区工作者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体检时间:2021年11月4日。

  集合地点:考生于2021年11月4日早晨7:00前到雨湖区机关二院(湘潭市雨湖区窑湾街道鸡公嘴2号)集合。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健康码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带好口罩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3.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

  7.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2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应聘岗位 招聘计划 备注
1 范广宇 1010108 党建员 2  
2 唐剑 1010104 党建员    
3 何思慧 1020124 计生员 1  
4 谢婷 1030321 低保员 5  
5 周兰 1030330 低保员    
6 杨天浪 1030204 低保员    
7 罗银辉 1030227 低保员    
8 罗启宇 1030318 低保员    
9 童舒宇 1040910 社保员 13  
10 黄婷 1040709 社保员    
11 肖潇 1040413 社保员    
12 李若欣 1040804 社保员    
13 邓婕 1040715 社保员    
14 陈娜 1040607 社保员    
15 贺梦萦 1040409 社保员    
16 刘希 1040401 社保员    
17 成梦琳 1040422 社保员    
18 周靓 1040915 社保员    
19 丁驿涵 1040526 社保员    
20 许瑶 1040830 社保员    
21 徐瑶钰 1040518 社保员    

  原文标题: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yh.gov.cn/2997/3005/3012/3089/content_985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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