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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 | 2021-10-2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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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10月28日上午8:30-12:00。

  2、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选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注明成为预备党员与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选调)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操)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面试(实操)资格。

  3、公开选调人员须在《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资格复审表》上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推荐选调的公章。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操)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实操)对象。具体面试(实操)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6、请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自备口罩全程佩带,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7、各招聘(选调)单位的联系方式详见2021年7月23日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附件。

  附件1 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 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附件3 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资格复审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标题: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的通知-事业单位招考录用

  文章来源: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11020/i1783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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