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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中缓刑、假释与减刑之区别

湖南华图 | 2021-06-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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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中缓刑、假释与减刑之区别

刑法的考查中,大部分考生经常会把减刑、假释以及缓刑的概念混淆,区分不出,今天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一、缓刑
1.概念: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2.适用范围: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管制本身属于不予关押的刑罚,没有必要适用缓刑,所以缓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行为比较轻微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犯罪分子。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限度条件:如果没有发现漏罪或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执行程序:由法院判决。
5.考验期: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6.效果: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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