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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

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1-04-2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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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集中递补审查时间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有关事项直接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5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至4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为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09会议室(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8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书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书面认证)、报名表(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另准备2寸证件照片两张)及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资料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2021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2.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在试用期和服务期证明(附件5);

  3.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4.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需党组织盖章)。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查验健康码和测量体量,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健康码为黄码的,需在衡阳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进入;健康码为红色或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需放弃。14天内从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的来衡考生需落实疾控部门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现场,不得逗留。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入围对象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进行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734-8628839

  附件:1.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2.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 未在试用期和服务期内证明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下载:

  附件1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附件2 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未在试用期和服务期内证明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D5:ece5e07083492454d806ed739b2e96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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