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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株洲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 2021-04-07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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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株洲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将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株洲市人民检察院4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身份证遗失,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考生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考生近期1寸、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各2张。

  6.考生《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根据《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要求,提供本人资格审查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供资格审查时查验,并佩戴好口罩。

  五、递补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递补时如连续拨打三次均处于停机、关机、不在服务区或接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并将由后一名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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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咨询电话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28113010

  举报电话:28113037 举报邮箱:424483083@qq.com

  附件:株洲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株洲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原文标题:株洲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zhou.jcy.gov.cn/tzgg/202104/t20210407_5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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