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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体检公告

吉首市人民政府 | 2021-03-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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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现将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名单

  共3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具体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录(聘用)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毒吸毒人员筛查审查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体检要求

  体检对象必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报到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注意事项

  详见《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2)。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联系电话:0743-8531691

  附件1: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体检名单

  附件2:考生体检须知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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