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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潭雨湖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未知 | 2021-01-1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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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雨湖区公开社区工作者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体检时间:2021年 1月19日。

  集合地点:考生于2021年1月19日早晨7:45前到雨湖区政府二院(湘潭市雨湖区鸡公嘴2号)集合。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居民健康码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不佩戴首饰,不穿连衣裙。

  3.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

  7.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2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下载>>>

  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docx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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