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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14人报名条件

湖南华图 | 2020-09-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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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14人报名条件

  2020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1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2020年9月17日下午17:30湖南华图特别整理报名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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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214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64名(详见附件1);面向市直、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50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面向市直、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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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0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点击下载2020株洲市直事业单位聘考试笔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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