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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遴选湘西凤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 | 2020-05-2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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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关于遴选湘西凤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凤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详细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一)报名范围

  面向本县县直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过硬,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且在编在岗;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 5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8:30至6月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具体地点为:凤凰县纪委组织部(212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相应核减计划,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其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进行组织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遴选录用建议。

  八、公示县纪委监委集体研究考察组提出的录用人选建议初步名单,提出录用人选,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凤凰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试用和调动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的,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相应的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743-3266315(凤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43-3221332(中共凤凰纪委办公室)

  十、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对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凰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凤凰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0年凤凰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凤凰县委组织部

  中共凤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凤凰县监察委员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注: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4年5月31日后出生。

 

2020年凤凰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遴选职位

职位
  性质

遴选
  计划

资格条件

遴选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方式

执纪执法

公务员

4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专科

不限

1.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符合以下专业要求的优先考虑:财务、法律。

 

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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