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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娄底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护士15人公告

新化县人民医院 | 2019-08-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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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娄底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护士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新化县人民医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护士1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人民医院稽查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程序为:发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审批。

  三、招聘计划

  合同护士15名。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护理事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较强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应届生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往届生26周岁以下(含26周岁),已生育二胎且不再生育的女性年龄放宽到28周岁(含28周岁);

  学历及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一贯制),且取得有效护士执业资格证,应届生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未孕;女性净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男性净身高1.62米以上(含1.62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9年8月21日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9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设新化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学术厅。

  (四)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738-3276016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填写《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如 25周岁以下,即1994 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3.通过了护士执业考试未取得证书的,可凭成绩合格通知单(证明)报名。

  七、考试

  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理论考试人员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操作考核人选。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理论成绩占60%,操作考核占40%,折算相加合成综合成绩,理论、操作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大的优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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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十、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不带编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无论是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回避制度,严守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均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监督电话:0738-3276183 新化县人民医院稽查科、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五)本方案由新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化县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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