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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法检两院考试申论热点:"罂粟壳混上餐桌"的真问题

湖南华图 | 2016-01-25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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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有管理问题、文化问题、人心问题,决不能让美味和安全成为“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选择题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35家涉嫌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中还包括京城一家天天排大队的饭馆。舆论的一个共识是,不管是小餐馆还是大品牌,无论是袋装熟食还是现做“堂食”,只要涉嫌添加有关致瘾品,就应依法处置。

  毒品还是调料?人们对罂粟壳的认识,还存在一些模糊之处。由于被认为有香料价值甚至致瘾功能,在一段时间内,使用罂粟壳成了一些餐馆留住回头客的“公开秘密”。一些不良商家大动歪脑筋,专门用罂粟壳熬制“老汤”,想要用“舌尖上的成瘾”换来“腰包里的大钞”。

  200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罂粟壳已经被归类为“其他毒品”。2008年时,原卫生部明确把罂粟壳列为非食用物质。国家禁毒委等还曾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事实上,罂粟壳如果食用过量,轻则乏力、面黄肌瘦,重则损害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显然,以罂粟壳调味,既有损身体健康、践踏商业伦理,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餐饮已经产业化的今天,往食物中加哪种香料、加多大剂量、有无副作用,可能决定着食用者的健康。小小罂粟壳提示我们,既想吃到美味,也要健康安全,这绝不能是一道“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选择题。

  食品安全大于天,这首先是个管理问题。就以罂粟壳为例,“部分药用”变成了端上餐桌、“法律禁止”变成了公开售卖,哪怕就像有些餐馆声称的“供应商设备残留”,仅仅靠执法打击的“末端治理”,恐怕仍难以打消人们对管理违禁物品的忧虑。源头在哪里、如何从各个环节入手管控、怎样普及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等,如果回答不好这些问题,那么通报的35家餐饮单位就可能只是违法添加的“沧海一粟”。

  食品安全关乎人,这其实也有个文化问题。中国农业大学一位副教授曾做过一个实验,将罂粟壳和形似罂粟壳的草果,分别加入火锅中烧煮半小时,结果并没吃出火锅味道上的差异。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教授陆林也认为,罂粟壳本身没有味道,有些甚至带有酸涩的苦味。行业中、社会上的“以讹传讹”,竟然能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铤而走险,甚至让一些食客也为使用罂粟壳“辩护”,不能不说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都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重于山,这最终是个人心问题。多年来,从穿山甲到果子狸,从二噁英超标的烧烤到如今再受关注的罂粟壳,食品安全的警钟一再响起,可还是屡屡出问题。中国人爱吃会吃,但饮食安全应该有底线。不管是政府监管者、餐饮企业,还是消费者,哪些可以食用、哪些不能添加、哪些可在一定剂量范围内使用,都应该明白准确,不能因为“潜规则”而使之含糊过关。“地沟油再便宜也不能用”的观念不仅应成为共识,还得变成实际治理作为、自主选择,否则难免再出现跟罂粟壳类似的“香料”。

  “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从古至今,“民以食为天”绝不是小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狠抓且抓好,在寒潮来袭的冬日里,老百姓就不会为“去哪儿喝碗放心羊汤”而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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