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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蔬菜研究所2013年紧缺人才直接选聘方案

衡阳人事考试网 | 2013-05-0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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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和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衡阳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要求,结合我所工作需要,就2013年我所直接选聘紧缺人才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监督指导下,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蔬菜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农业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二)符合紧缺人才直接选聘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三)能服从单位安排,胜任田间工作。

  四、选聘岗位、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

科室 选聘岗位 选聘计划 选聘条件
栽培育种一室 蔬菜栽培育种 2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园艺、蔬菜专业。
蔬菜食品加工研究室 蔬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 1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园艺、蔬菜及食品科学专业。

  五、紧缺人才直接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农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到衡阳市蔬菜研究所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223号衡阳市蔬菜研究所(蒸水桥北)

  联 系 人:文明英

  联系电话:0734-8587545 13637340989

  3、报名要求: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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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所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半年。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选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选聘对象所在学校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监督电话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市农业局监察室 0734-2883245

  衡阳市蔬菜研究所办公室 0734-8587932

  本方案由衡阳市蔬菜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衡阳市蔬菜研究所

  2013年5月2日

  报班咨询电话:0731-82777620   湖南华图http://hn.hua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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