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截至2025年6月,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9.截至2025年6月,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10.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预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00至7月22日17:30止。
(2)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日(9:00-12:00,14:30-17:30)、2025年7月21日至7月22日(9:00-12:00,14:30-17:30)(代报名的必须提供报考人员的委托书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报名地点。郴州理工学校家属区4栋二单元203会议室(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30号)。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8月1日(9:00-12:00,14:30-17:30)。
地点:郴州理工学校家属区4栋二单元203会议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学校组织人事科。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4)2025年7月2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等有效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单或者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20%教育基础知识+80%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8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或“试教+实际操作”,具体岗位面试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1)仅试教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
(2)试教+实际操作岗位: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60%。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学校按有关政策确定。
3.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8673575176。
六、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2.招聘考务咨询: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科:吴老师15211757150 、陈老师15197596939
考生微信预报名二维码: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原标题:2025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910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