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市,面朝岳阳楼,紧邻洞庭湖,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期间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0年的湖滨大学,拥有本科专业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国内一流本科建设点1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近2000亩,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24000余人(含独立学院),教职员工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60余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模范)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50余人,长聘高水平外籍教师近20人,柔性引进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等2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附件需整合成PDF文档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以后);
(5)招聘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可入围面试时提供);
(9)个人简历。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职辅导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监察处
1.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理工学院
2025年7月7日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原文标题: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507/t20250707_33731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