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印发〈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公开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 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61.187.189.252)
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gov.cn)
3.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招聘对象
2025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及2024届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永兴县教育局研究认定。
(4)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受处分或被处理的;
7.现役军人;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永兴县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师范生的2025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地点。永兴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厅(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317号)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六、星期天对应时段接受现场报名)。
4.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择岗全过程,请保留到择岗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应聘人员承诺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笔试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0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307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6月12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1.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应聘人员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及学士学位证明(附件3);
(4)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同时需要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6)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及内容。笔试对象为现场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中阶段内容80%+教育理论2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公告或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永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永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面试工作。
2.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学科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60%的不得递补。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得递补。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上微型课加现场答辩的形式。微型课1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准备时长30分钟。
5.面试内容。普通高中必修教材一,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名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及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评委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确定的入围人选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应聘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
(八)择岗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择岗环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择岗结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永兴县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行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择岗。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参与考试,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535953
永兴县教育局:0735-5522041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永兴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和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永兴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5558005。
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735-12380-6。
附件:1.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原文标题:2025年永兴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896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