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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炎陵县人民政府 | 2023-07-2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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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7月25日至7月27日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末尾对象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霞阳镇文化南路37号)。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3.签订《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递补

  根据《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规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递补。

  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0731-26239237(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2372(炎陵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3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承诺书

  附件3: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人事招考-炎陵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5/20230728/i2076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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