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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重点财产型犯罪解读

湖南华图 | 2021-06-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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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湖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重点财产型犯罪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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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中的财产型犯罪是考试中的重点内容。今天要给大家讲述的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以及诈骗罪这几个重点罪名。

  1.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通过一些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行为人压制反抗,劫取财物,既侵犯财产利益又侵犯人身利益。

  2.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3.盗窃罪: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

  盗窃罪,一种要求数额较大,另一种不要求数额,既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入户的户既包括供家庭居住的和外界相对隔绝的房屋,也包括类似渔夫长期居住的渔船类型的生活场所。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行为。例如火车行李架上的财物。

  4.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处分财物。

  5.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侵犯的只有财产利益,当场使用暴力后侵犯到行为人的人身利益,此时定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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