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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常德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常德市教育局 | 2021-06-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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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常德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常德地区所在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2、现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常德地区的往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认定报名(网上申报时间:6月11日-6月25日),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2、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体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民路1266号)、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滨湖路588号)其中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应在现场确认结束之前(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要求空腹进行)。

  4、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时间:6月21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常德市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月亮大道和朗州北路交叉口)。

  3、本确认点只受理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及其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点具体须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官方公告。

  4、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含本人签字并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退休年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④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⑤学历证书原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⑦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注:①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加盖毕业证学校公章)、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③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体检表原件,其它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复印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考虑到校验系统网络负载和不可预见因素,建议每位考生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四、证书发放

  证书在8月31日前免费邮寄给申请人。

  五、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6-7721620。

  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0736-7717057。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docx

  常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原文标题:2021年上半年常德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公示公告_综合动态_常德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s://jyj.changde.gov.cn/zhdt/gsgg/content_83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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