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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255人公告(第三批)

深圳市公安局 | 2018-11-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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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决定组织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即2018年11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1.应聘一般勤务类职位年龄为20至30周岁(即1987年11月13日至1998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11月13日至1998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2.应聘执法勤务类职位年龄为20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13日至1998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11月13日至1998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一般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2.应聘执法勤务类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本次共招聘324名执法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和931名一般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szga.gov.cn)或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login/或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4)。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6:00至11月16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18年12月5日16:00至12月7日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市警务辅助人员。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两科,均为客观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扫描下方或者在微信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加长沙西中心老师为好友,并发送西中心,即可免费获取笔试模拟试卷。

 

  日期: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各职位的笔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

  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45-12:15 《公安素质测试》。

  地点: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考场纪律见附件8。

  (二)笔试成绩及合格线。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公安素质测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2月28日17:00后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参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查询成绩。

  五、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5比例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结果后,系统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达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3比例划分为A类考生,1:3比例之外的考生划分为B类考生。A类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评,当A类考生因放弃或淘汰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本职位B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A、B类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或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6。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注意事项。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1.一般勤务类职位面试采取达标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达标依据,不计入总成绩。达标合格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

  2.执法辅助类职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1.一般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生在所报考的职位内进行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2.执法辅助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按面试抽签分组情况,在本面试组内进行总成绩排名,不在报考职位进行总成绩排名。若同一职位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一般勤务类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执法勤务类按面试组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深圳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体检标准见附件7。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深圳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深圳市公安局通过其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八、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szga.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发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第三批辅警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大纲.doc

  附件3:深圳市公安局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docx

  附件4: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附件5: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doc

  附件6: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附件7: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doc

  附件8:考场规则.docx

  深圳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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