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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湘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互联网 | 2015-07-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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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2015年湘阴县公开招聘教师9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90人,其中高中教师4人、初中教师36人、小学教师45人、幼儿园教师2人、特殊教育教师3人。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和湘阴县教育网。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 日—3日。

  2、报名地点:湘阴县教育局6楼会议室(文星镇江东路159号)。联系电话0730-3378025。

  3、报名收费:应聘者需在资格审核时每人交纳报名费125元(湘价费〔2011〕145号)。

  4、报名要求:应聘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近期免冠彩色寸照2张到现场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参加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及组考原则

  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原则上各专业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才能组织考试;如部分短缺科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开考比例或岗位计划,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8月8日。

  ②笔试地点:湘阴一中。

  ③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高中内容。

  初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30%、高中内容占70%。

  小学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70%、高中内容占30%。

  幼儿园和特校教师:测试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相关内容。

  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各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试教或专业测试资格。

  2、试教:

  ①试教对象:各科目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

  ②时间:8月10日(星期一)。

  ③地点:待定。

  ④内容:应聘学段教材,授课时间为不少于12分钟。

  试教或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实际参加试教或专业测试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试教或专业测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预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①成绩核算办法:按招聘计划分类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人员,其中文化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②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③综合成绩公示期为7天。

  五、体检考核

  1、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的入围人选须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公示有不良举报并经查属实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3、所有新招聘教师必须在分配学校任教5年以上,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

  4、凡经本次招聘考试、体检合格录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序列,实行合同制管理。

  六、预录安排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和湘阴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定岗定校原则,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应招聘岗位中单位排名顺序依次安排到校。

  七、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要广泛宣传,及时在市、县人社部门门户网,县电视台、《湘阴周刊》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和毕业生就业招聘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考生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本人所有材料真实、来源合法;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经查属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纪律要求进行,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0- 2260012(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0-3378025(湘阴县教育局)

  附:2015年湘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湘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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