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南大学生村官交流QQ群:169211041 (加群后修改群名片:地区-昵称)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选聘245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选聘计划数额如下:
市州 | 计划数/人 | 市州 | 计划数/人 |
长沙市 | 238 | 娄底市 | 152 |
株洲市 | 208 | 邵阳市 | 80 |
湘潭市 | 100 | 郴州市 | 294 |
衡阳市 | 230 | 永州市 | 200 |
岳阳市 | 200 | 怀化市 | 200 |
常德市 | 100 | 张家界市 | 124 |
益阳市 | 100 | 湘西自治州 | 230 |
各市州选聘计划,原则上按男女各占50%比例把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选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重点院校以及农村基层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应聘,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